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回復:您好!您已收到您提交的問題。您提供的信息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九條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允許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和稅務機關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低期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等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船舶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建議您按上述規定計提折舊。未查詢購買使用的固定資產區分使用壽命的規定。
謝謝您的咨詢!以上回復僅供參考,如您對此仍有疑問,請聯系內蒙古稅務12366或主管稅務機關。
請問二
公司買了一輛二手車,我怎么交車輛購置稅?
答復:
無需繳納。車輛購置稅一次性征收。購買已征收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二、車輛購置稅一次性征收。購買已征收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
請問三
公司買了一輛二手車,請問我按什么做賬?增值稅能抵扣嗎?
答復:
該公司購買了一輛二手車,可以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將其計入固定資產。
但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得抵扣增值稅。貴公司需要抵扣增值稅的,應當向賣方索取車輛增值稅專用發票。
買方需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賣方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買方取得后可進行認證扣除。然后到二手車交易市場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辦理二手車轉讓等相關手續。
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45號公告)第三條規定,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商、經紀機構賣企業應當通過新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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